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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渠道分销的原则

时间:2024-11-30 22:55:09  来源:http://www.robovimo.com  作者:admin

多渠道分销的原则

分销模式包括以下几种渠道模式:

一、垂直渠道系统

垂直渠道系统是由生产者、批发商和零售商纵向整合组成,其成员属于同一家公司,或为专卖特许权授予成员,或为有足够控制能力的企业。每个成员把自己视为分销系统中的一分子,关注整个垂直系统的成功。

二、水平渠道系统

水平渠道系统,又称为共生型营销渠道关系,它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横向联合在一起,共同开发新的营销机会的分销渠道系统。其特点是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公司横向联合共同形成新的机构,发挥各自优势,实现分销系统有效、快速的运行,实际上是一种横向的联合经营。目的是通过联合发挥资源的协同作用或规避风险。

三、多渠道系统

多渠道系统,是指对同一或不同的细分市场,采用多条渠道的分销体系。(是指一家公司建立两条以上的渠道进行分销活动。公司的每一种渠道都可以实现一定的销售额。)

分销渠道广度,是宽度的一种扩展和延伸,是指厂商选择几条渠道进行某产品的分销活动,而非几个批发商或几个零售商的问题。

网络分销渠道的类型

分销渠道类型及各自优缺点

由于我国个人消费者与生产性团体用户消费的主要商品不同,消费目的与购买特点等具有差异性,客观上使我国企业的销售渠道构成两种基本模式:企业对生产性团体用户的销售渠道 模式和企业对个人消费者销售渠道模式。

1.企业对生产性团体用户的销售渠道模式。有如下几种: 生产者——用户 生产者——零售商——用户 生产者——批发商——用户 生产者——批发商——零售商——用户 生产者——代理商——批发商——零售商——用户 2.企业对个人消费者销售渠道模式。有如下几种: 生产者——消费者 生产者——零售商——消费者 生产者——批发商——零售商——消费者 生产者——代理商——零售商——消费者 生产者——代理商——批发商——零售商——消费者 根据有无中间商参与交换活动,可以将上述两种模式中的所有通道,归纳为两种最基本的 销售渠道类型:直接分销渠道和间接分销渠道。间接渠道又分为短渠道与长渠道。 (一)直接分销渠道 直接分销渠道是指生产者将产品直接供应给消费者或用户,没有中间商介入。直接分销渠道的形式是: 生产者——用户 直接渠道是工业品分销的主要类型。例如大型设备、专用工具及技术复杂等需要提供专门服务的产品,都采用直接分销,消费品中有部分也采用直接分销类型,诸如鲜活商品等。近几年来,尤其是1988年以来,企业自销的比重明显增加。如1990年,我国由钢厂自销的钢材,占全国钢材总产量的38%;汽车以指令性计划供销的仅占20.20%。 1.直接分销渠道的具体方式 企业直接分销的方式比较多,但概括起来有如下几种: (1)订购分销。它是指生产企业与用户先签定购销合同或协议,在规定时间内按合同条款供 应商品,交付款项。一般来说,主动接洽方多数是销售生产方(如生产厂家派员推销),也有 一些走俏产品或紧俏原材料、备件等由用户上门求货。 (2)自开门市部销售。它是指生产企业通常将门市部设立在生产区外、用户较集中的地方或 商业区。也有一些邻近于用户或商业区的生产企业将门市部设立于厂前。 (3)联营分销。如工商企业之间、生产企业之间联合起来进行销售。 2.直接分销渠道的优缺点 (1)直接分销渠道的优点: ①有利于产、需双方沟通信息,可以按需生产,更好地满足目标顾客的需要。由于是面对面的销售,用户可更好地掌握商品的性能、特点和使用方法;生产者能直接了解用户的需求、 购买等特点及其变化趋势,进而了解竞争对手的优势和劣势及其营销环境的变化,为按需生产创造了条件。 ②可以降低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损耗。由于去掉了商品流转的中间环节,减少了销售损失, 有时也能加快商品的流转。 ③可以使购销双方在营销上相对稳定。一般来说,直销渠道进行商品交换,都签订合同,数量、时间、价格、质量、服务等都按合同规定履行,购销双方的关系以法律的形式于一定时期内固定下来,使双方把精力用于其他方面的战略性谋划。 ④可以在销售过程中直接进行促销。企业直接分销,实际上又往往是直接促销的活动。例如 ,企业派员直销,不仅促进了用户订货,同时也扩大了企业和产品在市场中的影响,又促进了新用户的订货。 (2)直接分销渠道的缺点: ①在产品和目标顾客方面:对于绝大多数生活资料商品,其购买呈小型化、多样化和重复性 。生产者若凭自己的力量去广设销售网点,往往力不从心,甚至事与愿违,很难使产品在短 期内广泛分销,很难迅速占领或巩固市场,企业目标顾客的需要得不到及时满足,势必转移方向购买其他厂家的产品,这就意味着企业失去目标顾客和市场占有率。 ②在商业协作伙伴方面:商业企业在销售方面比生产企业的经验丰富,这些中间商最了解顾客的需求和购买习性,在商业流转中起着不可缺少的桥梁作用。而生产企业自销产品,就拆除了这一桥梁,势必自己去进行市场调查,包揽了中间商所承担的人、财、物等费用。这样 ,加重生产者的工作负荷,分散生产者的精力。更重要的是,生产者将失去中间商在销售方面的协作,产品价值的实现增加了新的困难,目标顾客的需求难以得到及时满足。 ③在生产者与生产者之间:当生产者仅以直接分销渠道销售商品,致使目标顾客的需求得不到及时满足时,同行生产者就可能趁势而进入目标市场,夺走目标顾客和商品协作伙伴。在生产性团体市场中,企业的目标顾客常常是购买本企业产品的生产性用户,他们又往往是本企业专业化协作的伙伴。所以,失去目标顾客,又意味着失去了协作伙伴。当生产者之间在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交流受到阻碍以后,将使本企业在专业化协作的旅途中更加步履艰难 ,这又影响着本企业的产品实现市场份额和商业协作,从而造成一种不良循环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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